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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學人生筆記 - 《「邪聚惡散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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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冬以來,風邪、寒邪活躍;之前的夏季有熱邪、濕邪逼人不舒服。邪者,以破壞為始而終於惡果。秋冬養身進補,目的在於「克邪」。基本功無他,「誠心正意」不屈服於作惡即可。 至於如何啟動「誠心正意」?起於善念!客觀的浮世諸現象,看似紛亂,而有孔子所惡者,「以紫亂朱」;屈原所痛者,「黃鐘毀棄,瓦斧雷鳴」。以易懂之語陳述,正是「以假亂真」;以哲學之語批判,正是集「歷史之反動與虛無主義於匯聚成流」。 折騰台灣已有時日的在野政治勢力,始於合流之念,終於亂流之怨;於本日正式進入時代的轉折。一個舊時代的結束,帶來新時代的期待。合流之不容易,出於戰略想定的自欺,近於神學式的造神造論:誰才是「王者」?殊不知者,在於膺品想以假亂真,却必被破於真實之前。這是現象學所指陳的檢定法則。 有些友人問俺,如何看待台灣的大選?因紛亂不明而有焦慮。俺笑看浮世,輕鬆莞爾一笑,即可辨明浮世誰將主宰;正如暗夜漫長待天明之曙光乍現,浮世大白。 認真於選舉者,必出於誠心正意,最美!出於自欺欺人而選舉者,必工於心計;所謂團結匯流之話,正是自證不團結才是本質,參與者各有私利之圖謀,唯恐吃暗虧,已無能力述說自己陣營的存在價值和參選的正當性。 孔子有言:"君子固窮,小人窮斯濫矣!";自己無能而路上亂拉伕和砍柴,終有力窮而火熄之時。時代之諸現象看似騷亂激動,實則有邪窮之時。君子所至盼者,「始於兵而終於禮」;小人所亟求者,「始於狂愛而終於狂悲」。在野政治勢力之「邪聚惡散」正是一場可供哲學批判的浮世啟示錄。

法哲學筆記 -《國家的品格?》


       國家,作為一種形式的存在,應該是為人民、土地和主權而存在的。因此,人民對國家有所有權;是主人的權利和權力。人民,既然追求自由和實踐民主;人民和國家,在法的意義上,必然有權力歸屬的界定。

       在「法哲學」的領域,國家被人民授予「國家法權」,於是國家成立。人民相對於國家,擁有「國民主權」,到了可以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的年紀,又多了「公民權」。

       國家法權,有兩種意義:

       首先,是實現人民意志的「執行力」,英文以" Power ",德文以" Gewalt "表示。顧名思義,既然是意志的展現,就有「暴力」的隱喻;德文的" Gewalt "字義,也表示「暴力」,比較有負面,而真實的意義。英文的" Power "字義,比較有正面,而理想的意義,代表「能量」。德文" Kraft "的字義,才是「能量」。

       其次,是向人民和世界,也就是主人和外國彰顯,曾經取得合法和正當程序的身分憑證,英文以" Right ",德文以" Recht"表示。當國家對人民有不滿時,國家指控人民不法的代表人,英文是"Prosecutor ",也就是「公訴檢察官」;德文是"Staatsanwalt",也就是「國家法權辯護人」。

      相對於「國家法權」的存在,人民的「國民主權」,或「公民權」,必須彰顯「權利」," Right "或" Recht"的存在。人民「權利」的辯護者,英文以"Lawyer",德文以"Rechtsanwalt",來稱呼"法律顧問",也就是受過法學和實務培訓,為權利的合法和正當的存在而辯護的專門職業人才。

      國家與人民,為何有對立矛盾?必然是彼此之間有「法權的競合」。人民在意的,是生命與財產的存在;而國家在意的,是公共意志和可能挾帶私人利益的公務執行。因此,製造對立衝突的場域,必然在國家的部門,也就是「政府」的「行政」;英文以"Administration";德文以"Verwaltung"表述。這些字義,都有「約束」和「管理」的隱喻;因為對立衝突的場域,容易引發暴力,所以要自律,也要約束對方。

      其中,德文"Verwaltung"的字義,有讓人深思的隱喻:另一德文字"Vergewaltigung",是強暴、壓制的意思 ,都和"暴力 - Gewalt "一字相關。因此,國家的行政,就像有強暴女人意圖的男人,無所不在,等待「天賜良機」;很危險嚇人的啊!人民稍有疏忽,權利就可能受損;就如同女人在暗處被惡狼壓制和欺侮。這就是「強暴民意」的典故。

       國家的合法武力,軍隊,有槍、有刀,又有炮,更是暴力的象徵;人民的子弟進到軍隊服役,被不合理的"暴力 - Gewalt "對待,死得不明不白,「三軍統帥」和「軍頭」們,以"管教不當",雲淡風清地敷衍兩句;卻彰顯了,國家輕賤人民生命的無賴品格。

       我想到,以前在金門服「預官役」時,部隊的一位「老士官長」,大字不識幾個,卻說出人民卑微的心聲:"張排長啊!人生如草芥浮萍啊!也不知會死在那裡啊?。那些當大官的早跑了!不值得啊!"。許多年後,對照現實;草民,隨「敗軍」逃亡的悲情人生經驗,卻有先見之明。

       作為浮草之民,以後,千萬別再不爭氣地說:"感謝政府德政!",這種奴隸口語了!否則,僕人「不當管教」主人,故意地奪人性命和強徵私有財產的惡行悲劇,必然會一再發生。那是「亂倫」!

       附記:

      「法哲學」是我在德國求學的專業領域。一般人總以為「哲學」和「法學」深奧,更何況「法哲學」。其實,「哲學」陪伴我,走過許多人生的困惑歲月;讓我的人生更有自信,也過得幸福;能找到自己的存在意義。

       最近,國家多事;「政府治理」,幾乎證實了「Murphy's Law」:「凡是可能出錯的事,必定會出錯」。人民,讓國家和政府存在,卻讓自己受到冤屈。台灣人民常自許,很善良、有文明,素質高;為何,卻總是「人生不如意事,十常八九」;台灣,不是「天公伯」對台灣人民應許的福地嗎?何以如此呢?

       走過世界許多不同的國家;我的心得之一是:善良的人民,常被惡劣的政權統治,也就是被「強暴」。人民,自己仍然有奴性!思想,還有待更進一步地解放。

       作為人,本身就是目的!我也想到一件往事,曾經寫成文章:《在秋天,被洗腦之後?》,在此聯結,與本文相呼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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