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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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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哲學人生筆記 -《手腳的問題?》


 手腳的問題,其實,是有關於人的「存在意義」。人的手腳,為何被統稱為「四肢」?這個名詞是進化的遺跡;意味著,人的手腳是協同並用,而且,手腳都曾經貼著地面行走;如同貓和狗的行動。

在觀察人類的親族,猴子和猩猩的手腳,仍然是並用的行動方式;就可以發現,人類以前也是如此。手腳並用,協同行動,有助於獵捕的效益;莽原上的貓科動物「獵豹」,作了最佳示範。

人的手腳,也有不協調的時候;那就是在面對兩性情感的情境;為了完成繁衍的天職使命,手腳並用,有助於「使命必達」。追到異性了;獵物就交給「雙手」來料理;所以,人的話語:「到手了!」,洩露了手腳有潛在的矛盾問題。

明明是手腳合作的結果,為什要「戰功」記在「手」上?還好,吃過了,或想到別的地方,更換口味,又想到腳的功用;就是「跑走了!」。

「婚姻註冊」?不是只有讓人「註冊結婚」;也有讓人「註冊離婚」。「婚姻註冊」的法律語境,其實就是手腳的進化與矛盾問題。「到手了!」和「跑走了!」,都要去掛號登記。



附記:《畫本故事:「不相稱的婚姻」》。我也曾為此名畫的背景故事,寫過一篇「美學史話」的文章《「偽善的白紗禮服」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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