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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小事筆記 - 《「自我解構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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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面向事實,呈現真相」,這是對現象檢定的目的。以上的啟示,來自聽多了也見夠了「話術」,經歷過事件過程,只要時間夠久,那套自欺欺人的「話術」會自我解構。 馬先生,曾經貴為八年的中華民國總統,卸任了仍享受台灣人民血汗的供養和禮遇。有政治倫理和誠信者,至少應該表現出以往自我標榜的「一路走來,始終如一」的溫、良、恭、儉、讓,以捍衛其黨長期向台灣人民宣示的反共和捍衛中華民國。 面對「共匪」,這個中國國民黨曾經強制台灣人民必須反對的叛亂組織,「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」;而且,「反共必勝,復國必成」。如此的「反共國策」所加之於台灣人民的要求和犧牲,都是為了捍衛遷佔台灣的中華民國。 如果共匪滅中華民國和吞併台灣的帝國主義領土野心不死,馬前總統有何理由自我矮化,踐踏國格,無原則地「客隨主便」任由共匪羞辱,還必須表態非常滿意於被矮化和被羞辱,而且超乎預期?這已是精神病態的樂於受辱。 個人甘於自賤和被共匪作賤,台灣人對甘之如飴的馬先生可以不足為惜的!也可無視於這位馬先生的存在。反而,可以用台灣人的角度看到,外來黨國虛構的反共敘事,正由其造神的「黨國之子」在自我解構中。

法哲學筆記 -《謊言與善惡》


謊言是人類社會活動中常見的觸媒;有傷害也有保護的功能。

《拉丁文》的法律諺語:"pia fraus",指的是"善意的欺騙";也就是,欺騙是為了實現善的目標。在此,善是一項可爭議和待檢驗的價值。

何謂善?善有普遍適用的意義嗎?"救亡圖存"是善嗎?為愛更多的公益而反對自己的國家,是善嗎?一般常見的内心掙扎是"大義"和"小義",或者"大我"和"小我"之分。

或者,人群結社,以"團結"要求成員,"犧牲小我,以成全大我";因此,個人不宜有異議,應接受團體的多數決定,以對外展現團結。在掙扎之中,被要求成全大目標的人,內心必然有難以坦然接受的委屈。

如何説服?真誠的對話或是以似真似假的話語,讓對方接受?另一句《拉丁文》的法律諺語:"Cui bono?Is fecit,cui prodest.";也就是,"對誰有利益?得益者作惡"。

《古羅馬》的法律文明,呈現人性的掙扎和智慧的沉澱,表現在法律諺語中。在法律實務中,同樣的行為,以不同的"動詞"表述,其中必有摻入謊言,就是"得益者作惡",不能公諸於陽光下。

政黨想要換《總統候選人》的提名行為,當然可以在法律程序完成後,予以合法地"撤銷";若竟然捨此不為,而以"廢止"表述;則其中必有"得益者作惡"的謊言。

以謊言遮掩"惡意",却又被以另一個謊言,表述為"善意的欺騙",實在是偽善至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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