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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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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哲學人生筆記 -《「新總統」》


語文的使用,有「假設語態」,功能在於讓「表述者」表達期望或與事實相反的狀況。「新總統」,正是期望的「選擇權」(Options) 。

觀察民主國家的選舉,總是「非左即右」的路線選擇,對國家的長遠的發展方向是不穩定的,形成定期的「路線分贓」,實在很荒唐;如同行車「忽左忽右」,方向不定,而忘了國家存在的意義是高貴價值的實踐和追求高尚的品位。

民主政治是人民作主,對高貴價值的實踐,不應該淪為方向之爭。對現實的檢驗,台灣的路線方向都是「右派」。現實上,所謂的「統獨爭議」是「虛擬的」議題。「選舉總統」的「政治公決」,本身就是獨立國家的主權實踐;任何外國的意見都不具有顛覆的合法性和正當性。

台灣人民自己的責任,是如何讓國的形式和實質更加「正常化」。這如同身體和衣服的搭配要合身;如此才能生活行動能自尊自重,而不是自欺欺人。

不久前,在「新加坡」舉行,來自台灣和中國的「先生會」,是一場自演荒謬的「中國鬧劇」。二位「先生」,本來都有崇隆的「國家職位」,卻「違憲」而自棄「憲法機關」的「代表人」身份而自表為路上男人皆有的「先生稱謂」;卻以「務實」自喜;那麼,平常的受尊崇豈不是「務虛」之舉?

「先生會」,更自顯台灣的「那位先生」,以中國「流亡政權」挾持「流占的台灣」,妄稱代表中國,向「真實的中國」回歸;更是向世界彰顯:「假的真不成」;「凡虛假的必回歸真實」的必然。

真假中國的「辯證統一」,與台灣有何關係?真的或假的中國,對台灣的土地和住民,都不具有「國際法」上的「請求權」。中國單方面的任何作為都無法捍動台灣住民擁有在台灣,所形成的自己的國家的主權。

任何外敵的併吞意圖或內部人的出賣意圖,都無法改變1952年「舊金山和約」所定,台灣,除了屬於台灣土地上的住民,不再屬於任何不相關的國家,日本固然已放棄對台灣的主權;其他國家,當然也未取得對台灣「承受權」;這是台灣住民自己作為台灣主人的堅如磐石的基礎。

此後,台灣人民定期選出台灣的總統,都是在磐石的基礎上,鞏固人民的「主權國家」意志,總統要成為人民高貴價值信仰的領航者,成為凝聚人民向上意志的「團結者」。

國政上,各項政策包容對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;對於少數與弱勢者更要展現傾聽和尊重,盡力實現可以接受的妥協。在內政上,要約束政府,禁絕以國家制式暴力對待人民的合法權利訴求。否則,政府的存在即失去正當性。

自由是一切價值的基礎,自由就是選擇,實踐選擇的途徑就是民主;因此,總統要成為捍衛自由,深化民主,成就人民對多元價值有選擇權的勇者;守護高貴的國家價值和提昇國家的品味,讓人民有作為國家主人的尊嚴和光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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