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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故事筆記 - 《「湊上去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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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開始「走市集」,是在初中二年級時,學校對於俺這種第一屆的學生加強了課後輔導的時程。於是,晚上八時才下課,俺沒有住宿在學校,而是頂著夜風或寒雨,騎鐵馬回家;次日,趕早出門又去上學。 當時,真有苦日子輪迴的無奈。然而,對台灣政治現實和不公不義社會結構的理解,也從那時得到啟蒙;趕上有限度的「中央民議代表的增補選」活動,在晚上回家途經台北市南機場附近,有黃信介、康寧祥,•••等「黨外」的演講,俺禁不住調轉鐵馬,騎到場子附近旁聽。 當時,總可以察覺有「便衣卒子」埋伏監視;另有一個特色,就是有湊上來趕集的烤香腸、彈珠檯的流動攤販,跟著遊走不同地方的場子,還提醒俺場次路線時程。 寒風中,行動燈光下,燒烤香腸的煙氣和煮玉米的熱氣似乎襯出台灣民主抗爭意識的生機。俺就如此地,理解和接觸台灣這片土地上庶民渴望自由民主的真實面,反而對於在學校課堂上屢考高分的中國歷史、中國地理更疏離,更有批判性的質疑。 之後,隨著台灣自由化和民主化的進程,來到高中、大學,陸續接觸和認識台灣歷史、地理、人物,一路站在台灣這片大地上的自信;看到台灣的解除戒嚴和解構,年紀也來到人生初老,思想能力更能洞察現象直探本質。 說來,俺很懷念初中時期的好奇、叛逆歲月,下學後不趕快回家而是去趕民主運動的「黨外市集」,湊上去買一支烤香腸或水煮玉米充饑,甚至再玩一把打彈珠檯,到演講收場才回家,已經是晚上十一時多了。 台灣的民主已從「黨外」發展到「多黨」,俺也不再去趕市集的造勢場子聽演講了!許多新興政黨,淪為說不清楚、講不明白自己政黨對台灣的國家願景,而淪為「政治地攤黨」,以話術媚俗於社會;說來說去,就是賣劣質的「中國神器」,迷惑社會必須相信「中國皇帝」,沒有靠中國就會死。 這般虛無現象,呈現給本土台灣人看到的是,到中國北京趕集,凑上中國,替中國說好鬼故事。俺自傲於青少年時期湊上去的民主洗禮和啟蒙,使自己現在能看清楚和拒絕那些賣假貨的趕中國市集的走卒子。

法哲學筆記 -《所為何來?》


歷史、法律與命運,讓台灣與中國有各自的歷史發展。經濟的密切交流,或許讓有心者以為可以推進台灣進入中國的「大一統」場域。實際的發展,從哲學的理性去理解,這是一廂情願的中國歷史觀。

台灣與中國,雙方的有心者意圖以經濟合作為基礎,推進和平的整合工程,玩弄各種符號標籤;以我的「法哲學」理解,都只是「政治口號」,也是為「政治併吞」敲鑼打鼓。

中國新一代的領導人,雖然上任時,高舉「以法治國」的旗幟;實際上,成長背景都在「文革」後期,也是「無法無天」的時代;「法的意識」是不足的。

證之上任後,在許多國內外的作為上,以「中國夢」概之,充斥假、大、空與虛;對台灣「政治併吞」,自知缺乏任何「國際法」和「國內法」的依據;所能呈現在對台灣的政治作為,不見法律,只見政治口號;充滿謀略算計。

當併吞的動機昭然,所有的後續動作,都是枉然的。笨的領導人,就會碰到更笨的隊友;台灣的「總統」,多年來朝思暮想,盼與君一會;於是自動加入,成了「中國隊」中更笨的隊友;聚在一起玩無用的政治口號。台灣與中國,沒有共同的「法律基礎」,就無從建構共同的「大一統」場域。

東西德,兩個國家,在1990年的「德國統一」,是先找出雙方所認同的「法律基礎」,也就是「西德」的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」;再由「東德」舉行「公民投票」,同意取消「東德」,即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」的國體;再依據歷史上的「邦主體」傳承,成為「德東五邦」,在國體的「法人人格」消滅前,由大選勝出的「東德總理」與「西德總理」簽署「德國統一合約」。

隨後,「德東五邦」擇日同時加入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」;成為共有「十六邦」的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」;再依據「基本法」,舉行全德國的大選;共組新德國的國會,代表統一後的民意。

這項過程,完全遵循「歐陸」「大陸法系」的法律文明的精神,實踐「法的程序」;若有政治上的意義,就是以法律呈現多數人民的意志,保障異議者的權利空間。在過程中,未見各主要領導人的「個人算計」;這是文明與法治精神的實踐。

當年,我在德國大學的「法哲學的文明起源」的「研討課」上,曾提出相關專業的口頭報告。其中,我曾引用「拉丁文」法律成語:"Nemo dat quod non habet";「漢文」的意思,就是:"沒有人可以給別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"。

用在國際政治上,國家的領導人要戒慎恐懼,依法而行,不可像見到夢中情人而昏頭,只顧胡言亂語,買空賣空;損人不利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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