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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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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世界小事筆記 -《暴警與色徒》


「維持秩序」是警察的法定職責;不過,受理人民申請是必要的前提;警察不是沒有其他的公務;正常的自由國家,軍人和警察不應該經常出現在大街小巷或公眾場域。

這種國家暴力建制的自律,正是為了彰顯民主:人民作主,人民以自由實踐自己的意志;若社會上文經常出現軍警巡視警戒公眾場域,必然是此地發生內憂外患,很不安全;或者是獨裁專制的「警察國家」;政府以國家暴力建制的制服軍警,或以「國家秘密憲警」四出偵察;那是實行「恐怖主義」的國家。

同理,在男人支配社會和定義道德的社會,女人被男人盯著注視;有些女人覺得那是「榮耀」;也有女人感到不悅,總覺得有身陷色徒環視的不安全感;認為色徒男人的目光各取所需,上下打量,品頭論足,有被看透的恥感。

女人應該團結!在善意男人的鼓勵和支持下,追求和實踐對女人有禮而友善的社會場域。荒謬地,女人何苦為難女人?乃至一般愛好自由的人民?新上任的國會女議員認為,在中國的演藝場域出現大量的代表專制國家暴力建制的警察,是演藝人的榮耀。

警察代表公權力,大批人馬在愉悅的演藝場域出現,形同免費入場,享受現場的表演外溢福利;對買票入場的觀眾公平嗎?那是不正常國家的公權力的霸淩!

世道惡行的錯誤見解,是將女人被男人色徒性侵,歸咎於受害的女人穿著太性感誘人;所以色徒的侵入,是受害女人的榮耀。這有世道公理正義嗎?照新上任的國會女議員的「榮耀說」:"打你是因為太愛你!"?真是如此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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