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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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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哲學人生筆記 -《啥麼人?》


中國惱羞成怒,抓人了!抓一群來自台灣的不知“啥麼人”;中國宣稱:這是世界各國奉行“一個中國”原則的必然結果。

換言之,中國以其崛起後的國力,遂行其國家管轄權的意志;必要的時候,先揮“中國拳”;若盛怒不已,則動刀動槍,別奇怪!這些被抓到中國的“啥麼人”,自己的認知,已經不重要了;現在被抓到中國的牢籠裡,都成了被中國國家意志所染指的“犯人”。

中國是極權國家,所有西方法治國家的權力分立原則,在中國都被視為有邪惡的用心和破壞中國的稳定。中國的一切權力運作,都必須服從政治權力的決定。涉及法律的案件,未審先判,不守程序正義原則而服從政治意識,是必然的;法院是“黨國”的整肅和改造異己的傳聲筒工具而已。

中國的司法體制没有西方法哲學中的偉大價值“無罪推定”原則。因此,先抓人再找罪名是“人治國家”和極權政府的法律性格。那一群被抓到中國的“啥麼人”,在台灣的時候,也許不在乎自己是“啥麼人”;也許自認是中國人,也是台灣人。

也許,“啥麼人”都不好選擇,而只好說,自己是“中華民國人”。也許,不喜歡被稱為“台灣人”,或許也不高興被稱為“中國人”。更虛無的,却是稱謂“中國”為“中國大陸”。

那群“啥麼人”,在被抓去中國之前,自由自在,自己是“啥麼人”都没問題,自己有選擇認同身份的自由。然而,此時落在在中國的牢籠而茫然無助;所能最大期待者,是台灣人民的援助、關懷和被救回台灣,才是最大的安全保障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理由無他,自由國家和法治國家的偉大價值;無論“啥麼人”做過“啥鳥事”,都享有“無罪推定”的法益。在台灣這塊得以安身的自由土地上,無論自己是“啥麼人”,在歷經中國外患的蠻横險惡和渡盡刼難之後,不必被勉強,自然就會成為渴望自由的台灣人。這也正是台灣人認同愈來愈高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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