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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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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哲學人生筆記 -《莫扎特與狼》


不同於有名的劇作「等待果佗」;狼對於人類社會和心理的隱喻意義,也有哲學上批判的必要。

狼是群性的動物,這一點與人類相似;人與狼的野外接觸,來自放牧羊群,而遭遇狼群侵襲。另外,有關「狼人」的傳說:旅人獨行荒野,遭狼群攻擊,倖存餘生而逢月圓之夜,變身成為狼,出沒暗夜的角落,伺機傷人。

「狼人」的故事,被衍生而成為社會上所傳聞的現實的「性攻擊」事件的隱喻,稱為「狼侵」;受害人的身心傷痕,是「狼吻遺跡」。

從這個背景作為人與狼交往關係的出發起點;人類所認知的狼,有陰狠、狡滑、分工、合作、欺騙的「狼性」;是對人類有威脅的野獸。人與狼的關係,遠古至今,人類是勝利和支配的一方。

人類馴服狼群,而養育狼犬成為軍事偵察和守衛的夥伴。有的女人也以圈養「小狼狗」證明自身的「實力」;確實,狼也淪為被保育的野生動物。這些現象,都是有形的炫耀人類的優勢。

另有無形的,而且具有惡意的支配意識;就是人類在利用狼的「剩餘價值」:"以狼欺人"、最有名的故事,就是放羊的兒童惡意地呼喊「狼來了!」,以騙取旁人的善意援救;事實上,「狼不來!」;旁人被惡意戲弄;兒童引以為自己的謊言成就。

"以狼欺人",是人類社會裡一種惡的現實存在。「狼來了!」,成為一則寓言故事,與其是告誡兒童不可欺騙和戲弄成人;更重要地,是告誠成人:除了不要「自欺欺人」,更不可以「欺騙好狼」,藉名盜世。

現實的社會中,有人自甘淪為狼,扮狼欺人,遂行騙人善意,還貪得無饜,無所不騙,只為了取得標貼的四字符咒:「狼就是狼」。

明白的人即知:德文慣用「縮語」,讓人費解;漢文濫用符咒,讓人受騙。狼,走過的路,德文稱為"Wolfgang";從古至今,被許多「日耳曼」民族的男人取用為名字;音樂奇才「莫扎特」的名字,就是"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"。在漢文語境,狼,走過的路,被人提防:"小心,有狼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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