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「羅馬帝國」的疆域遼闊,如何治理不同的文化和多宗教的多民族的帝國?以「羅馬法」所傳下來的法律文明可知,以本民族自己的「公民法」和相信自然律,以及理性所在而普遍適用的「萬民法」。
對於「罪責」和「權力」理解,在法哲學上有兩項原則傳承下來。其中,相信人性向善的「無罪推定」,表現在「拉丁文」的法律諺語:”Nemo praesumitur malus nisi probetur.” ("沒有人可以被推定是有罪的人,除非有證據")。
另外,對於帝國的有權力者,是以「防惡」的原則看待,雖然皇權威勢強大,讓人難以抵抗,卻以法哲學的理解表述,留傳於後世,以為制度設計的警惕。「拉丁文」的法律諺語:”pia fraus”(“為了善良的目的而進行的詐欺”) 。在權力的實踐上,常以國家和民族的偉大目的,或以追求歷史地位而掩護自己的自私和無知,使盡話術來詐欺人民。
從小處細項,我注意到國政上軌和權力正軌的國家治理,是任何一屆新就任的政府必須謹慎自勵的原則。我以"總統「巡視」總統府"的案例來揩陳和論述我的不同意見:
"總統「巡視」總統府",是「小英總統」新上任後,繼巡視國防基地後的另一項公開的就近行程。
總統是國家的「憲政機關」,相對於人民監督的權力存在,有法定的職權。總統府是總統行使憲法職權所設的政府機關之一;依據「總統府組織法第一條」的規定可知,"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,設總統府。",作為是總統行使職權的經常駐地。
總統府歸總統「直接」管轄和治理嗎?這是包括歷任的「總統」在內,可能都不甚理解的權力分際規定。關鍵在於,「總統府組織法第九條」的規定:"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,特任,承總統之命,綜理總統府事務,並指揮、監督所屬職員。"
依此權力分際,總統已"特任"秘書長承命。擔任總統的「先生」或「女士」,就應該嚴守總統命令已下達,分權負責即是;總統府的內務細項,均無總統可巡視或干預的空間。否則,即為越權,無所不涉的「超級大總統」。
「總統」難免有時會自我感覺良好,以為是當「皇帝」;將「總統府」誤為「皇權大內」的「我家」。人在擁有權力時,也同時應該尊重禁忌的存在。人類是從原始的「部落社會」傳承下來與進化至今;「精神分析醫學」的先驅「弗洛伊德」醫生指出:"「對敵人」、「對統治者」和「對死人」保有禁忌,是人民潛意識中存在的牢固情結。"
其中,「對統治者」,既要嚴密保護,又要嚴格監視。統治者,歷經艱辛的競逐,而能登上權力峰頂,會浮現「懼」與「妄」的孤獨和幻想。禁忌的存在,有助於權力在手時的「生懼剋妄」。人民對統治者的禁忌,始終視為有危險又神秘的力量,大多是源於統治者有虛妄的幻想而必然走上「作惡多端」的禁忌;也就要對統治者加以隔離限制。
在近代國家中,美國的權力分立設計原則,出自於對人性為惡保持警戒,於是美國總統受到隔離限制,目的在使總統不敢觸犯人民捍衛自由與民主的禁忌。
另一個國家德國,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失敗後的屈辱和挫折,使得人民對於德國復興極度渴望,從市井小民到知識精英,普遍對統治者放下禁忌的隔離限制,以致有野心的狂妄者「希特勒」等人,流氓、無賴和精英合流,結合成以奪權為目的的專制集團「納粹黨」,將一個有文化的德國帶上滅亡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失敗後,成立的「聯邦德國」的「基本法」,有「憲法保護」的防衛制度設計,是慘痛教訓後的重新開始。尤其,言論自由是「憲法保護」的重要機制;專制暴政都是從流失言論自由開始的。中國在「改革開放」多年後,又回到「媒體姓黨」和「七不講」的黨國專制黑洞裡。
「小英總統」新上任,就近「參觀」總統的權力駐地,是常理。然而,展現民選總統的權力自制禁忌是必要的自覺和警惕。但是,公關宣傳上有「巡視總統府」的用語,是將總統府納入總統直接管治的越權。總統宜自覺而戒慎恐懼,確立和尊重機關「公法人」領域分權的現代法治國家的事實;以免陷入「皇帝」的黑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