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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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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世界小事筆記 -《南海爭議仲裁案》


很奇怪的現象,太平島,在南海仲裁案中,被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判定為礁,引起台灣國內的官民群情激憤;有這麼嚴重嗎?

島比礁有利嗎?差別在於,前者,享有二百海浬的經穧海域;後者,只能擁有十二海浬範圍的領海。

然而,問題也在於,經璾海域只有資源專用的想像,必須有實力去有效地管理和開發才有實效。政府不是宣示,南海資源由周邊國家共享嗎?所以,太平島被判定為礁,群情難以接受,是在於自己的主張,未得到國際仲裁法庭的承認而自尊受傷。

那麼,‘’中華民國‘’被改名‘’中華台北‘’;或者,台灣被改稱‘’中國台灣‘’,是不是也讓國民的自尊很受傷?政府不也是默然地接受?再以同理心為蒙古人民設想;蒙古共和國早已獨立多年,迄今,仍被台灣的政府列為不可分割的領土;蒙古人民大概只能一笑置之,只知道,遥遠的東南方台灣有瘋子,不予理會就是了。中華人民共和國,也有同樣的不幸遭遇,面對相同的瘋子。

世界的秩序基礎,建立在面對事實真相的現實;海牙國際仲裁法庭,在南海仲裁案中最具意義的宣告,不是島與礁的認定;而是否定‘’歷史主權‘’的虛妄主張,這類主張,正是歷史上許多帝國主義者利用民族主義的妄自尊大的野心,對外聲索非法的領土而引起戰争。

民族主義的排異,加上帝國主義的野心,只想佔有和開發領土和相關的資源,却不能珍惜和保育人類共有的地球生態,以致造成人類的生態危機或浩刼。南海仲裁案的結果,有呼應生態保育和海洋資源的遠見。

‘’歷史主權‘’,既欠缺法律的基礎又非法破壞海洋生態,判決直指人類生存危機的原因;影響所及,不僅是區域安定,而且影響人類的生存環境。南海仲裁案的結果,固然讓認同中國的民族主義者氣憤而不能接受;但是意旨有進步的價值在其中。

國家的可敬,不在於主權領域的廣大,而在於國家能追求普世人類共享的進步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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