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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故事筆記 - 《「湊上去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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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開始「走市集」,是在初中二年級時,學校對於俺這種第一屆的學生加強了課後輔導的時程。於是,晚上八時才下課,俺沒有住宿在學校,而是頂著夜風或寒雨,騎鐵馬回家;次日,趕早出門又去上學。 當時,真有苦日子輪迴的無奈。然而,對台灣政治現實和不公不義社會結構的理解,也從那時得到啟蒙;趕上有限度的「中央民議代表的增補選」活動,在晚上回家途經台北市南機場附近,有黃信介、康寧祥,•••等「黨外」的演講,俺禁不住調轉鐵馬,騎到場子附近旁聽。 當時,總可以察覺有「便衣卒子」埋伏監視;另有一個特色,就是有湊上來趕集的烤香腸、彈珠檯的流動攤販,跟著遊走不同地方的場子,還提醒俺場次路線時程。 寒風中,行動燈光下,燒烤香腸的煙氣和煮玉米的熱氣似乎襯出台灣民主抗爭意識的生機。俺就如此地,理解和接觸台灣這片土地上庶民渴望自由民主的真實面,反而對於在學校課堂上屢考高分的中國歷史、中國地理更疏離,更有批判性的質疑。 之後,隨著台灣自由化和民主化的進程,來到高中、大學,陸續接觸和認識台灣歷史、地理、人物,一路站在台灣這片大地上的自信;看到台灣的解除戒嚴和解構,年紀也來到人生初老,思想能力更能洞察現象直探本質。 說來,俺很懷念初中時期的好奇、叛逆歲月,下學後不趕快回家而是去趕民主運動的「黨外市集」,湊上去買一支烤香腸或水煮玉米充饑,甚至再玩一把打彈珠檯,到演講收場才回家,已經是晚上十一時多了。 台灣的民主已從「黨外」發展到「多黨」,俺也不再去趕市集的造勢場子聽演講了!許多新興政黨,淪為說不清楚、講不明白自己政黨對台灣的國家願景,而淪為「政治地攤黨」,以話術媚俗於社會;說來說去,就是賣劣質的「中國神器」,迷惑社會必須相信「中國皇帝」,沒有靠中國就會死。 這般虛無現象,呈現給本土台灣人看到的是,到中國北京趕集,凑上中國,替中國說好鬼故事。俺自傲於青少年時期湊上去的民主洗禮和啟蒙,使自己現在能看清楚和拒絕那些賣假貨的趕中國市集的走卒子。

法哲學筆記 -《「反對」的哲學》

 
 
 
「正義」,如何實現?「革命」或「文明」?何者可行?激進的「鷹派」,偏向「革命」;於是「文明」被視為「偽善」。

「文明」作為價值,為何受到排擠?從台灣社會處理争議的方式,可見端倪:

台灣的國會,在「解除戒嚴」三十周年的民主時代,陷入「摔角」的泥沼;國會議員全部成了「摔角打手」;男女互打成一片。人民不是已經當家作主了嗎?代表人民的國會議員,呈現在人民之前的,不是「文明」而是「野蠻」。問題何在?

文化與文明是不同的概念;文化,如滴水沾石而形成古樸滄桑的青苔;文明是教養所形成的思想和言行。有物質文明而缺乏對思想價值的信仰,依然是「野蠻」;如「古羅馬帝國」競技場上的「神鬼戰士」,以力取勝,換得茍活。直到自己被更大的「野蠻」取代生命。

「民主」學自西方;尤其歐洲和美國的長處,有一項精神,是台灣人民可以學習的:“重視程序的公平”和「定期輪替」的「遊戲規則」。

「民主」,基本的原則,就是機會的開放和參與,藉由程序公平,實踐實質正義;文明是平等,更是自由。不同立場的參與者都有實現理想的機會。「野蠻」只會展現「自暴自棄」和絕望前的最後掙扎。

社會的發展過程,必然有強者和弱者,為何「野蠻」成為選項?原因在於,弱者缺乏程序的「主場」;以致,強者常濫用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和「惡法亦法」的「偽善」,奪走人間的正義。國家與社會的進步,討論公共議題,必然應該選擇「文明」的表達方式。「野蠻」,未見論述說理的能力,暴力只有反效果,離可欲的目標更遠。

「法哲學」探討文明與正義,以下這句,以「拉丁文」表示的法律經典價值:”Iustitia erga inferiors est verissima.” ;「漢語」的意思就是:「實現對弱者的正義,才是真正的正義」。

「反對」的價值何在?不求「正義」的實現嗎?「反對」,不能只呈現「野蠻」而自以為「正當」。 争議,不以「文明」的方式處理而選擇「野蠻」出力,只是證明自身的無能為力與思想的貧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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