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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故事筆記 - 《「湊上去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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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開始「走市集」,是在初中二年級時,學校對於俺這種第一屆的學生加強了課後輔導的時程。於是,晚上八時才下課,俺沒有住宿在學校,而是頂著夜風或寒雨,騎鐵馬回家;次日,趕早出門又去上學。 當時,真有苦日子輪迴的無奈。然而,對台灣政治現實和不公不義社會結構的理解,也從那時得到啟蒙;趕上有限度的「中央民議代表的增補選」活動,在晚上回家途經台北市南機場附近,有黃信介、康寧祥,•••等「黨外」的演講,俺禁不住調轉鐵馬,騎到場子附近旁聽。 當時,總可以察覺有「便衣卒子」埋伏監視;另有一個特色,就是有湊上來趕集的烤香腸、彈珠檯的流動攤販,跟著遊走不同地方的場子,還提醒俺場次路線時程。 寒風中,行動燈光下,燒烤香腸的煙氣和煮玉米的熱氣似乎襯出台灣民主抗爭意識的生機。俺就如此地,理解和接觸台灣這片土地上庶民渴望自由民主的真實面,反而對於在學校課堂上屢考高分的中國歷史、中國地理更疏離,更有批判性的質疑。 之後,隨著台灣自由化和民主化的進程,來到高中、大學,陸續接觸和認識台灣歷史、地理、人物,一路站在台灣這片大地上的自信;看到台灣的解除戒嚴和解構,年紀也來到人生初老,思想能力更能洞察現象直探本質。 說來,俺很懷念初中時期的好奇、叛逆歲月,下學後不趕快回家而是去趕民主運動的「黨外市集」,湊上去買一支烤香腸或水煮玉米充饑,甚至再玩一把打彈珠檯,到演講收場才回家,已經是晚上十一時多了。 台灣的民主已從「黨外」發展到「多黨」,俺也不再去趕市集的造勢場子聽演講了!許多新興政黨,淪為說不清楚、講不明白自己政黨對台灣的國家願景,而淪為「政治地攤黨」,以話術媚俗於社會;說來說去,就是賣劣質的「中國神器」,迷惑社會必須相信「中國皇帝」,沒有靠中國就會死。 這般虛無現象,呈現給本土台灣人看到的是,到中國北京趕集,凑上中國,替中國說好鬼故事。俺自傲於青少年時期湊上去的民主洗禮和啟蒙,使自己現在能看清楚和拒絕那些賣假貨的趕中國市集的走卒子。

哲學人生筆記 - 《「阿公玩孫」與「阿嬤打阿公」》

冬天急冷,不宜外出,在室內,不是讀書天;關上電視的新聞報導,轉去練唱歌。

主要是,「新聞」的「台灣價值」,就是「社會暴力」的報導;每天的「鳥事新聞」,…,就是「酒駕肇事」或「家暴」,或「警匪追逐」,「幫派互打」。

警察來了,又參上一脚,打得不亦樂乎! 真是活力旺盛的「暴力社會」。

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社會,有不同的風情。音樂和唱歌是浮世的幸福;多親近音樂和歌聲,可以轉化語言的緊張和暴力,有助益社會的和諧。

我想到漢語中的用字:「打」和「玩」;以及,不同的用字,所反映出文化中的趣味。

日本的資深「演歌」大師「北島三郎」 (きたじま さぶろう),半世紀的藝能貢獻,在詩歌、作曲和演歌。他認為,法國有「香頌」(chanson),米國有「爵士」(Jazz),日本有「演歌」(えんか)。

大師對這三個國家的文化,以三項「樂藝」列舉;我的理解,在國家和文化中,普遍「愛樂」和「唱歌」,正如德國、奧地利和瑞士有古典音樂和歌劇的傳統,社會有愉悅和詩情的經典,人民較不致於因為貧乏無聊而「打人滋事」。

經常地,身在漢語的語境,也許是對語言的深層心境和條理有到位的理解與敏感;我的認知,漢語是「表述暴力」最赤裸的語言;言簡而意賅。近期,「武統」和「人狗互咬」的造詞用字,聽多了,總覺得,漢語缺乏促進「和諧」的「善」。

同樣是球類運動,英語用"Play Ball",「玩球」;漢語用"打球"或"踢球";那顆「球」何辜"被打"或“被踢”?遊戲有益智和生存技能的學習與啟發的功能。古典的人文精神,對於遊戲的認知,是「遊於藝技」。

兒童的智能,啟蒙於「玩」,或「遊戲」,而不是背「三字經」,養成制式的虛偽和奴性。英語的語境,以「玩」(Play)的態度看待遊戲和運動,而玩出「專業」,遵守遊戲規則,並且,從中玩出競賽的「運動家精神」和「騎士精神」,進而崇拜英雄。

漢語的語境,「打球」、「打人」和「打仗」,都以暴力語境的「打」,以求「打敗」對手,出一肚子的「鳥氣」,境界偏向以外暴而出力出氣,離「玩」的愉悅境界遠矣!

「打牌」和「玩牌」,一字之別,是有文明高下之分的!「阿公打孫」和「阿公戲孫」;後者是"疼愛",前者是"虐童"。‘’阿嬤打阿公‘’,俺只好解釋:“老相好”,“打是情,駡是愛”。

相關演歌:

「北島三郎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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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學人生筆記 -《貓熊控》— 2017年1月27日

每有家暴事件被公告於世道;受難的人妻,幾乎都成了"貓熊",以"黑眼圈"的樣子問世。

人妻,對於丈夫,在戀愛時代,"顏值"是第一印象和取捨的關键;人妻的青春貌美的保證,就在女人的"顏值"。

法國的彩妝設計學,曾經為女人的紅顏彩妝,提出一套神學造論:"上帝為女人創造第一張臉;女人為自己創造第二張臉"。

男人,尤其是選女人為妻的丈夫,得到上帝和女人的恩典,身旁有兩張悦己的容顏,應該是幸福的!

家暴事件的男人,為何替自己的妻子"打造"第三張容顏:"貓熊臉"?這有精神病理上的根源嗎?

難道,暴力男人在潛意識中,自己就是"貓熊控"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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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學人生筆記 -《被愛打到掛》— 2017年1月27日

東方儒教文化圈的‘’法意識‘’,認為“法不入私門”;家有家規;父母視子女為私產;丈夫視妻子為家奴;一家之主,自以為有‘’懲戒權‘;家庭的家業是“修理業”’。這種‘’部落文化‘’是野蠻的,而且會在家族文化中,世代傳承和感染,形成暴力發洩的恐怖傳統。

西方國家,歷經“法意識”和“人權意識”的啟蒙,家門內的暴力是犯法的;各項相關的公訴防治和保護措施精細完備。但是,家暴仍然常見,女人受苦了!婚前,女人對婚姻的渴望和嚮往,期待“白馬王子”永遠疼愛“白雪公主”。

結果,事與願違,遇人不淑,有的苦命人妻,常被習慣動手的暴力丈夫照三餐修理,而且,也没有“一例一休”地被暴力丈夫練打。有些可悲的人妻,甚至是「全年無休」,隨時被莽夫以暴力對待。

台灣,有些媒體的自卑偏見,美化‘’俄羅斯人‘’,為尚武勇敢的‘’戰鬥民族‘’,而有錯誤的認知。習慣暴力只是低能的懦夫!

事實上,“俄羅斯人”,長期被西歐的公民社會視為“東方蠻族”;‘’俄羅斯‘’出"酒鬼";男女都好“杯中物”,喝下‘’伏特加烈酒‘’,夫妻就情不自禁,暴力相向,家內互打免費,直到打到要死不活。

經驗上,人妻是最慘不忍睹的受害人;如果先喝醉了,那還好,醉茫茫的,可能減輕家內互打的痛苦。

現在,「俄羅斯」的「聯邦政府」,決定立法干預「家暴案」,以“公訴罪”破門入户救出可憐的俄羅斯人妻,民族幼苗的母親。不過,研擬中的「立法草案」,可能是:「夫妻互打」,家門內免刑責;「家暴者」可免於坐牢,只受到「罰款」。「夫妻互打」,家門外,政府將坐享「家暴案」的「暴利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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