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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小事筆記 - 《「共進晚餐」的鳥事趣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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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任總統參選人賴清德,在一次座談的「快問快答」挑戰中,表示最想跟中國的領導人習近平「共進晚餐」;並且推薦點用台灣知名的小吃「淡水阿給」。 「老習」,此生大概已不敢再吃「包子」了;中國皇權禁諱已使包子成為「禁詞」矣!不過,朝思暮想地要吃下台灣的「彰化米糕」;這是另類「食統」併吞「中華民國」的隱喻。 若兵棋推演的「選案之一」是「老習赴老賴之約」,則習近平收到賴清德的隔空邀請「共進晚餐」,雖然可以「信賴」,恐怕身份、場合和時間推敲的焦慮感,已迫使自己在家先睡不著,也食不下嚥;彷彿「老生」進場赴考,成績難料。「老習」,總喜歡自吹「親自部署,親自指揮」,漏氣不得,以免有失「中原天朝」宏偉正確敘事的包裝。 當然,「選案之二」是習近平可以放輕鬆點;「共進晚餐」這款鳥事不會發生的!賴清德只是想對「不點不亮的習近平提點捉弄而已,以證明自己已放輕 鬆 矣!大家不妨彼此看淡世事、國事的地緣爭勝。世事沒那麼嚴重的! 「共進晚餐」,大致上,燭光美酒佐美食較適合男歡女愛的情侶,創造浪漫的夜晚後續情趣;不適合主理國政的政治人物。而且,又不能點燭光,室外的夜晚也不利維安作業。 另有一項文化上的意義,就是「好事」應該在太陽下山前的白天,最好在上午時辰的「共進中餐」前完成!這是古羅馬時代的法律智慧,相傳而沿襲下來用於談妥國約和商約。正派良善者取笑那些動機不懷好意的夜行者像貓頭鷹,才會夜襲,或趁著夜晚視界不清以利喬事作手腳。 「共進晚餐」,有這麼嚴重嗎?俺是「老古典」;反正,君子不夜行就是矣!

法哲學筆記 - 《「最大的不正義」》

 
「拉丁文」的法諺:“最高法律常是最大的不正義” (‘’Ius summum saepe summa est malitia")。 浮世有冤情而表現在「不義」;無力者,常寄望在最高法律或機關的「釋憲」,甚至總統或皇帝出來平反,以彰顯浮世仍有「青天」。

受冤者,若有此寄望,必然將失望無比。前總統「阿扁」滿腹冤情,卸任後即遭司法檢察的偵辦和審判。

「程序正義」是「實質正義」的基礎;「阿扁案」在審判過程中被「黑手」介入,原案的「承審法官」被撤換,預設「阿扁總統」將‘’被定罪‘’。

法律的「正義價值」之一,是「無罪推定」;這是「大陸法系」承繼「羅馬法」文明的高貴和自信的價值。審判中途換法官的行為是「黑手賊」公然強暴「正義女神」。此後,「阿扁總統」被投入黑獄;被國家法權控訴的多項罪名,究竟真實幾何?浮世紛紜!

「阿扁總統」自己,卸任後已無力呼換青天還以公理和正義。那正是「黨國當權」的企圖:「平反不得」。「阿扁總統」寄望於「外來黨國」覆滅後,得以有「政治特赦」。

顯然地,換上來的謹小慎微的懦弱「昏君」,不具有價值自信和政治高度,坐享「外來黨國」的残渣剩味;自「昏君」以下,一群權力新貴暨扈從不亦樂乎!其所在意者,能無災無難,保住天上掉下來的權位。

究竟有可寄望否?當然還是失望!再失望!「阿扁總統」寄希望於「監察權」;可想而知,如同「司法權」被「外來黨國」的「憲法」賦予獨立審案的地位,却又被中途撤換承辦的「監察委員」,正是坐實:「平反不得」。

事實昭然:「外來黨國」的最高法律,「憲法」,一直是自欺欺人的虛構故事,本質上,就是「最大的不正義」。「阿扁總統」的冤情已不可能寄望於「外來黨國」的殘留;只能寄希望於歷史;脱離當代的權力昏庸。

俺以「法哲學」的「正義論」來理解當代浮世的不正義;自認受冤者,務必要堅信:“存在先於本質”,勇敢地活下來,等待歷史的昭雪,「迫害者」受到報應及身。

吾輩本土台灣人,青少年時代被迫歌頌‘’偉大的、英明的「蔣總統」‘’,不
得有異議;終於在許多年之後的當代,見證‘’「蔣總統」‘’被移下神壇;其帶來的不義的「外來黨國」也無以為繼,是必然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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