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極權專制主義」表現在公共治理的形式,簡言之,就是「黨國」,〝國家黨有化〞,以下衍生出政府、司法、軍隊、警察、情蒐、企業、媒體和社團都在黨的掌控中,向黨的利益負責。
既然,一切已「黨有化」;那個「黨」,只剩「集體領導」和「個人領導」的差別。歷史的實踐證明:「後者」必然吞噬「前者」,經由各式的「造神運動」,成為「私有化」之後的「個人黨」;“國家就是我家!“,“政府就是我家的內務府!“。
在「造神洗腦」後,使“愚民“相信,「那個人」是清廉的,反貪污的「英明的神」。殊不知,「黨」已“竊國盜府“,被掌控於「那個人」和其家族、愛將、婆婆、媽媽、奶奶之手。
權力的誘惑太大而讓嚐過者戀戀不忘,被「造神供奉」和被歌頌的體感,豈是〝續攤〞,「再來一杯」可以滿足權力慾望和遂行權力意志?不死不罷休是普遍現象。
所謂的「不忘初心」,沒的事!「初心」是歷史囗號,早已過時效。權力場域也是讓人沉淪在貪婪慾望的泥沼,愈陷愈深,難以自拔,無從回首矣!
台灣民主化的進程,就是要「除魅」,去那個虛構的和詐欺的「外來黨國」,讓土地上的人都是「自由人」;「政黨政治」是雖然不滿意却沒有更好的選擇;「民主政治」也是如此!
追逐權力,就是政客的貪婪本願;所謂高調唱出的救亡“虛構的外來黨國“,或“打破高牆“,吸引信徒,都是「愚民運動」,背離「自由化」和「民主化」的解放本義:使「自由人」的“自由精神,獨立思想“的「獨立公民」成為台灣土地上的文明資產。
政黨的名稱,諷刺地,必須被反其名義去想像 :「民眾」寄生在「市政府」內,只能想像奉行「兩岸一家親」的,民眾的「市政府」是中國的「人民政府」的「近親」。本質上,都是「那個人」掌控的「個人黨」的「黨府」。
“兩點之間以直線為最短“,這句「幾何學」的定言,吸引權力追逐者奔上抗拒改選而想「直線領導」的永遠獨裁,很「親民」吧!也「新」吧!
有志者,「老董們」!想成為「個人黨」的「萬年黨酋」,就先從認養「愛將」、「愛妃」開始吧!兩年前,俺已有文章提醒「愚民」:人性是貪婪的!是先養「愛將」,以養出「私人勢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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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愛將」》
- 2017年9月29日 -
「私人武力」,最早出現在「部落社會」或「氏族社會」,形成制約部族的強迫力量,也是鞏固「奴隸社會」的安定力量。
隨後的發展,「私人武力」演變成「民兵」,成為部族領袖遂行意志的工具。在演變的進程中,基於分工的原則,部族領袖需要從「私人武力」的群體中找到關鍵的人物,委以信任和職責,此人成為部族領袖的「貼身傳令」。
在委以任務時,「傳令」成為「愛將」。「國家法哲學」在論述國家的形成、本質、目的,强調「正當性」、「合法性」和「公益性;」,討論應該如何定位「私有武力」,以符合上述的原則?「武力國家化」,依制度不依個人,才是有「公益意義」的「善的武力」。
經由辯證程序,以釐清國家的存在價值:事涉國家對外的「交戰權」和對內的「統治權」,以及因權力所衍生出來的攻擊、鎮壓和殺戮行為,在「國際法」、「公共行政法」和「刑法」上的責任。
以上的前景說明,是源於,最近發生在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」的「局長」被「內政部」調任「內政部警政署」的「副署長」,此項人事「調派令」引起「台北市長」極大的不悦而有情緒發言。
「市長」所不悦的事,在於被撤換的「前警察局長」,被視為「愛將」,被器重而意圖保留在「市長」自己的身邊。「市長」的「巿政治理」能力和「治理危機」,在此「反民主」和「反法治」的「自由心證」,已經流露出來。
「市長」對上級政府的不滿,只有情緒表現,却欠缺合法的與正當的「行政法權」的基礎。「市長」為「愛將」被撤而不悦,是自私的和徇私的表現,表現出自己欠缺「公法學」的知識,很像古代的「國王寵愛妃」的昏庸故事;也完全背離現代「法治國」的「依法不依人」的治理原則。
這件事情的嚴重程度,值得作為民主政治的主人,「台北市」的市民加強警惕:「愛將」的存在,是反映專制和獨裁的危機已經存在,以及政府治理的「返祖現象」。
客觀上,在「台北市」所呈現的事實是,存在「私有政府」和警察大軍,透過「愛將」的存在淪為市長的「私有武力」的不正當。這是典型的「山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