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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學筆記 - 《「台灣議題」vs.「中國內政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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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國前任的國務卿龐培歐先生,在任期之末,曾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;現任的米國國務卿布林肯先生近日也強調:「台海問題」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。 確實,這兩位米國前後任的首席外交官的敘事,是對當今自稱代表「中國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說出了台灣早已獨立存在的事實,涉及台灣的安全與地位的議題,何來有中國所宣稱的"內政問題不容外國干涉"的謬稱和偽論? 但是,以上的涉及國際法認知的、台灣作為已獨立的國家法權條件已存在的敘事,仍有未言自明的「隱喻」,可供台灣內部有宣稱"「中華民國」代表「一個中國」"的認同者注意: 台灣的安全和地位是一個關係到世界經濟和安全的「國際議題」;台灣被稱為「問題」,那是外部,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列強勢力的客觀認知。 台灣,必須主張自己的法權上和法益上的主體地位,在關於自己的敘事論述時,不宜跟進外部列強勢力的敘事語境所稱的「問題」。在認知上,若台灣是「問題」,就恐淪為被各方處理的對像。 在台灣內部,有一部份人,一再論述「一中各表」的敘事,並以此「符咒」嫁接虛構的「九二共識」符咒,再偷渡到被「一個中國」的黑洞吞噬。 「台海安全相關的問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」,在此回到米國兩位前後任國務卿未言自明的隱喻,台灣當然也不是自稱代表「一個中國」的中華民國的內政問題。「一中各表」的誤謬和偽題的虛構敘述,可以休矣! 退一步而言,台灣內部那些割捨不掉「中國結」的勢力,既然自稱「中華民國」就是「一個中國」;那又何必莫名地去不知所云的「一中各表」?

法哲學筆記 -《「台灣澎湖聯邦共和國」》


「崛起」(Aufstieg),俺探索德文語境中的隱喻,表示從先前的弱勢轉強,至於何以有之前的弱勢?那就有前因後果的分析。抗疫期間,台灣的績效,相對於各路番邦的慘狀,頗有「崛起」的隱喻;前因當然是長期的國家自我定位混淆。至今,仍有人在爭辯台灣是不是國家? 

台灣的實境,究竟該由「自我定位」?還是被各路番邦定位?前者是「主體意義」;後者是「工具意義」。 

一位金門選出的民意代表,在台灣公開宣稱:「台灣不是國家」,而自己的金門是「中華民國」,不屬於台灣。此一宣言,自證金門所屬的「中華民國」之於台灣,是一個「番邦」,即「外國」;「金門人」也應該被視為「番邦人」;俺曾被發配至此「番邦異域」服兵役,說來無奈,算是「充軍番地」。 

確實如此!台灣、澎湖和所屬島嶼曾被「中華民國」的「國父」和其「黨人」所定位和欲驅逐的「韃虜」,「滿洲民族」,所建立的「清帝國」收為領土,後來在「清日戰爭」失敗後,依「馬關條約」割予「日本帝國」;當時,尚無「中華民國」。 

「滿洲民族」的「清帝國」崩解後,「漢民族」所成立的政府繼承「清帝國」的大部份領土和人民,建立「中華民國」,直到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,改由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」繼承「中華民國政府」。在此一「中國政府」的更迭過程中,台灣、澎湖和所屬島嶼及其住民,均不在其中;相對於「中國」,是治外的「異域番人」。 

在此,必須指陳一項歷史事實:「清帝國」解體後,「蒙古民族」及其生活領域有大部份未被「中華民國政府」繼承,而選擇先回復自己的「主權國家」地位,其政府自稱代表「蒙古人民共和國」。「中華民國政府」稱其為「外蒙古」,是不知所云的「固有疆域」。 

其亦宣稱「南蒙古」土地,先被「中華民國」非法佔領,劃為熱河、寧夏、綏遠和察哈爾等「行省」,合稱「塞北四省」。之後,「蒙古民族」的「南蒙古」又被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非法續佔,稱「蒙古民族」的「南蒙古」失土為「內蒙古自治區」。 

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」,來到「日本帝國」戰後放棄主權的台灣、澎湖和所屬島嶼後,迄今仍未擁有此土地和住民的主權憑據,却挾帶「飛地」,金門、馬祖、烏坵和南沙太平島。 

歷史、流亡有其無奈,當代人若想解構和重構問題語境中的意義和價值,俺略有初步的構想:「中華民國政府」再流亡至金門、馬祖和南沙太平島上,而台灣、澎湖和所屬島嶼的住民建國為「台灣澎湖聯邦共和國」,可與番邦「中華民國」建立「邦交」。 

或者,「中華民國」比照「前東德」的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」(DDR),自我取消,讓殘存的各「飛地」以「邦」的法人地位加入「台灣澎湖聯邦共和國」。若此構想可行,則台、澎、金、馬和太平島俱在現實的基礎上合為一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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