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日,八月一日,在台灣是「原住民日」,一個對抗外來殖民主義政權多年後,得之不易的「自己日」。
“我就是我自己”,如今,面對一個被國家政權承認的「日子」;俺必須引用已故一週年的「民主先生」,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的哲言:“我是不是我的我”,來再確認「自己」的「主體意義」。 台灣人,一直有「自我」的身份認同焦慮和困惑;目前有許多關於台灣的指涉名稱,也影響到台灣的「住民」,難以進化到「我是我自己」的主體境界。 「東京奧運會」上,奪牌升旗的符號象徵是「中華台北」;俺稱為「秦語台北」似乎較有歷史感,却少了融入台灣原住民族在內的「土地現實感」。 以前,俺在金門前線服「預官役」,任職排長,排內有幾位「原住民弟兄」,也有多位中國大江南北散兵整編的「老芋」弟兄。閒聊話故鄉時,「反攻大陸」後,何去何從? 「原住民弟兄」,說要回台灣山上的部落;「老芋」弟兄說:“俺不回老鄉了!在金門有老婆了”,有的說:“娘在老家?就回去!”。當時,俺體認到,有土地認同就有根,就有生存發展的希望。 當年,俺在金門前線,每天晚點名後要帶著弟兄唱「我愛中華」和呼口號:「消滅萬惡共匪,三民主義統一中國」,又看到部隊中的「原住民弟兄」也跟著呼唱振臂。俺覺得,內心有些怪異感;當真?原住民也要去「反攻大陸」喔?俺的心中也浮起曾當過「台灣人日本兵」出征的阿爸。 以哲學的語境形容此荒謬,是「神學霸凌」,讓所有的人被馴化成只說一種語言;比鸚鵡還不如;有的鸚鵡會說多種語言。 相關文章: 2016年8月1日 · 哲學人生筆記 -《土地與「原民族」》 總統在本日,以元首和外來族群的身分,對其治理的土地上的「原民族」舉行公開的道歉儀式,以示承認其所代表的「外來政權」對「原民族」有歷史殖民,迄今仍不止的不公不義。 國家是「後設的」認同符號;土地和土地上的「原民族」都早於國家的創設。世界上,任何一個「移民國家」必然有歷史的困窘;從「殖民統治」到「本土化」的進程,在面對被殖民的「原民族」,如何坦然地宣示國家是土地的「所有者」? 「後設的」國家,總是在理念論述上,意圖對各類來路的,懷有敵意的「被殖民族」,包括「原民族」和後來的「移民」,整合成為「人民」,然後是被馴化的「國民」。 於是,基於國家政權自己的野蠻或文明的進度;治理「被殖民族」的權力話語有「一元論」:「招番」、「撫番」、「理番」、「頑民」、「刁民」、「劣民」。 手段上有「鎮壓」、「安撫」、「教化」,「當人看待」的「武威」、「撫遠」、「宣化」、「歸綏」、「迪化」,各種自我崇聖的「國家神學」造論。 究竟,土地上真地需要有「後設的」國家嗎?這是可以被質疑和被討論的題目。從十九世紀起,「民族國家」在世界各地方興未艾;至二十世紀,「民族國家」發展到極至神聖,「愛國」成為各類作惡和壓迫的藉口;必然引起戰爭。於是二十世紀末期,更發展到「超國家」的結盟,「歐盟」就是典型;卻未能解決現實上的許多困難。 問題之一是,國家的權力歸屬,被佔有多數人口的民族,或佔有政治和經濟支配優勢的民族掌控。相對地,「民權自治」成為奢望,或被施捨資源的必然自卑,於是被剝削、被壓迫,被欺騙和被疏忽,成為少數民族的命運。 「原民族」在自己祖先傳下來的土生土長的土地上成為「被殖民」和「流亡」,無論「國家神學」的教義和符號何其神聖,都是國家不可抹去的恥辱。 總統在本日對台灣的「原民族」道歉,能期待的方向,在於確認:台灣是自由而平等的「多民族國家」;有人民才有國家,人民以自己民族的歷史和文化為榮。在「多民族國家」台灣,各民族彼此,各民族與國家都是「夥伴關係」,而不是國家政權殖民下的「順民」。 「移民國家」可以偉大而可敬,在於能承認,土地上各民族的不同而彼此共存的事實;「多民族」和「原民族」是自然而然地相互疼惜,也因為有相同,而能在同一片土地上交流,成為相同命運的「多民族國家」。 相關文章: 導遊故事筆記 -《披上紅色的領巾吧?!》 哲學人生筆記 -《認同與國家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