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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小事筆記 - 《「共進晚餐」的鳥事趣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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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任總統參選人賴清德,在一次座談的「快問快答」挑戰中,表示最想跟中國的領導人習近平「共進晚餐」;並且推薦點用台灣知名的小吃「淡水阿給」。 「老習」,此生大概已不敢再吃「包子」了;中國皇權禁諱已使包子成為「禁詞」矣!不過,朝思暮想地要吃下台灣的「彰化米糕」;這是另類「食統」併吞「中華民國」的隱喻。 若兵棋推演的「選案之一」是「老習赴老賴之約」,則習近平收到賴清德的隔空邀請「共進晚餐」,雖然可以「信賴」,恐怕身份、場合和時間推敲的焦慮感,已迫使自己在家先睡不著,也食不下嚥;彷彿「老生」進場赴考,成績難料。「老習」,總喜歡自吹「親自部署,親自指揮」,漏氣不得,以免有失「中原天朝」宏偉正確敘事的包裝。 當然,「選案之二」是習近平可以放輕鬆點;「共進晚餐」這款鳥事不會發生的!賴清德只是想對「不點不亮的習近平提點捉弄而已,以證明自己已放輕 鬆 矣!大家不妨彼此看淡世事、國事的地緣爭勝。世事沒那麼嚴重的! 「共進晚餐」,大致上,燭光美酒佐美食較適合男歡女愛的情侶,創造浪漫的夜晚後續情趣;不適合主理國政的政治人物。而且,又不能點燭光,室外的夜晚也不利維安作業。 另有一項文化上的意義,就是「好事」應該在太陽下山前的白天,最好在上午時辰的「共進中餐」前完成!這是古羅馬時代的法律智慧,相傳而沿襲下來用於談妥國約和商約。正派良善者取笑那些動機不懷好意的夜行者像貓頭鷹,才會夜襲,或趁著夜晚視界不清以利喬事作手腳。 「共進晚餐」,有這麼嚴重嗎?俺是「老古典」;反正,君子不夜行就是矣!

法哲學筆記 -《「客製化的帽子」》

浮世不靖,阿富汗政權不久前淪陷於實施極端「伊斯蘭教法」的「塔利班」恐怖組織;阿富汗人,不分男女老少,急於逃亡。

女人的驚恐不安,主要來自神學士掌控教法中對女人的「處置權」。女人,不是「人」,只是被神學士藉教法所規範的、可處置的財產。以上,是極端蒙昧的神學士如此地理解。

任意羅織,構陷入罪,尤其女人必須蒙面和罩袍包覆,不許單獨外出,否則,「塔利班」政權派出的「宗教警察」將憑主觀判定,當街公然以暴力對可憐的女人施以肉體上的懲罰。

拉丁文的法律語境中,對於藉法之名的專斷處置權有如下的記述:“Lex est Deus accusans et damnans.”;其義在指陳,指控者和定罪者的上意是法律;就是「依法起訴」和「依法審判」。

以現代的法律語境來理解,就是「罪名法定」的「法治國家」,其「天敵」是指控者和定罪者的「自由心證」。幸好!在進步的法律制度下,要求嚴格的證據實證的效力;其精義表現在:“證據之所在,乃敗訴之所在!”。

宗教神權的「教法」,用於規範治理「教民」,是一種生而為人的不幸和不義的遭遇,也是藉宗教而蒙昧自欺的典型。浮世上,另有極權人治的「皇權法」,以「朕意」為本。

近期中國正出現不同領域的藉法律而行「政治和精神」上的「整肅」。知名的「藝人」被「黨意」指控為「劣跡藝人」,不需有「罪名法定」所本,即突然從公衆領域消失,「片影」不留。稍早前,另有「黨官」被冠以「客製化的罪名」:“勾結政治騙子”、“靠網吃網”…等奇怪難以理解的「罪名」而被「消失」。

恐怖統治矣!看似有法律却無法可論述;於是,俺想到另一句拉丁文的法律語境:“Lex non promulgata non obligat.”;其義在提示,沒有被公佈的法律不具效力。

對台灣人而言,國會「奮戰」通過的「法律案」,必須經由總統簽署頒佈才能生效;此一過程,可以保障人民不會有飛來的「客製化的帽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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